發(fā)布時間:2020-07-07 22:32 來源:師宗縣行政審批局 瀏覽次數(shù):4611
根據《農藥管理條例》和《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依據《云南省農藥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的要求,師宗縣行政審批局對師宗縣大同潤植農藥中心等三家農藥經營單位提交的農藥經營許可材料進行審核,并于2020年7月6日進行了實地核查,現(xiàn)將核查結論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5天(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1日)。如對公示存在異議,可來電、來訪等形式向師宗縣行政審批局反映(聯(lián)系電話0874---5758236)
符合農藥(限制使用農藥除外)經營的合格單位為:
2、師宗縣農鴻農藥經營部(負責人:張繼榮);
3、師宗縣良和農資經營部(負責人:顧會玲)。
師宗縣行政審批局
2020年7月7日